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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网络铺设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京医保发(2008)33号
【发布日期】 2008-04-16
【实施日期】 2008-04-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保证医疗保险费用信息及时传输,定于年底前对尚未铺设信息网络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保险网络联通。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请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定点医疗机构要重视此项工作,由院领导统一协调,并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实施人员进行线路施工及网络测试,确保医疗保险网络按时接入。
  二、本次网络建设将为定点医疗机构铺设一条专用电话线路,定点医疗机构应保证有可靠的供电系统(必须有接地电源),具备二十四小时开机条件。ADSL设备(调制解调器)和医疗保险网络设备(路由器)必须安装在距离医疗保险代理服务器2米范围内,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应配备机柜。
  三、为保证施工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联系,请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定点医疗机构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将其传真到63019512或拨打96102或82020260告知。如要迁址,请务必备注新地址的有关信息。
  本次医疗保险网络联通由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信公司)总负责,并责成网通公司负责线路接入。在网通公司铺设电话线路之前,实施人员会提前和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人联系,到达现场后将出示本通知复印件。施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首信公司负责人电话:
  朗建军 88511155-5917 田旭皓 88511155-7579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定点医疗机构信息采集表
所属区县医院代码医院名称
邮编地址
本次网络改造接口人信息
接口人姓名固定电话传真手机
其它联系人信息
短信接收手机号1短信接收手机号2医保办公室电话医保办公室传真号码
医保主任姓名医保主任手机医保办公室职员姓名
医保系统维护专员1姓名维护专员1手机医保系统维护专员2姓名维护专员2手机
计算机主任姓名计算机主任手机医保电子邮箱
填写注意事项:
1.此表信息将作为首信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日常联系用,请用正楷字体工整填写。
2.阴影部分的信息必须填写。
3.短信接收手机号:此手机号将接收首信公司发送的关于医疗保险软件服务的短信通知。
4.此表中的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与首信公司联系,联系电话为9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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