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例会管理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襄樊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市政府及办公室其他有关工作规则、规程,为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现就加强市政府例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例会制度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称市政府例会)是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 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和讨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提出贯彻意见;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讨论决定市政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行政措施及涉及全局的政策性问题;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其他重要事项。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涉及地方、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 二、加强会前协调 (一)各部门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在会前主动与相关单位协商,力争形成一致意见;经协商后意见仍不一致的,应将分歧意见如实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列明各方理由,提出主办部门的倾向性意见。 (二)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对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要进行认真研究和把关,对意见不一致的,要听取各方意见或论证,及时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同时提出优选方案。 (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常务副市长协调。凡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原则上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严格审批程序 (一)市政府部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后,以请示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附上汇报材料、有关单位会商意见等内容。汇报材料要主题鲜明,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实事求是,所提意见和建议要明确具体,必要时要拟订可供选择的若干方案,重大问题还要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收到请示后提出拟办意见,报请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批。经市长同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由相关科室填写议题登记表(见附件1),连同领导同志批示件和有关材料,交秘书一科汇总。 (三)所有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要加强审核把关,做到“四种议题”不上会,即市政府分管领导能够研究解决或副市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不上会,主办部门会前未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未就分歧问题提出倾向性意见的不上会,未填报市政府例会审批单并报请市长审定的不上会,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无法参会或未能按会议要求和时间报送会议材料的不上会。 (四)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汇总的议题及汇报材料的准备情况,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意见和轻重缓急程度,合理编排会议议题。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一般不超过5个。市政府办公室编排议题后,填报会议审批单(见附件2、3、4),报请市政府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长审定。会议议题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再临时增加其他议题。各位副市长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四、严明会议纪律 (一)参加市政府例会的部门人员必须是市政府组成人员或部门主要负责人,除汇报单位可带1名副职和1名助手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带副职或助手。因参加上级有关会议、参加市委安排的重要公务活动、出国出境、出市无法及时赶回以及生病住院等特殊原因而确实不能与会者,必须在会前向市政府办公室请假,并安排一位负责同志与会。 (二)一次会议有多个议题时,实行候会制度。会议在讨论前一议题时,后一议题的参会人员在候会室等候。参会人员一律不得提前退场或临时请人代会,确有紧急情况的,要事先向主持会议的领导同志请假,获准后告知会议工作人员。 (三)严格控制汇报和发言时间。汇报人必须是汇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汇报和发言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要紧扣主题、直陈观点,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四)会议期间,除机要人员及会议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非经允许不得进入会场约请领导、传送文件。确有紧急情况的,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代办。所有与会人员要自觉关闭各类通信工具。 五、提高办会水平 (一)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会议审批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及时报告市长、副市长、秘书长,通知列席人员和各参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会议文件和议题于会前送达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二)议题确定上会后,主办部门要根据协调情况明确主汇报人,汇报材料经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签后,由汇报单位负责按统一要求印制。汇报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张印制,左侧装订。标题用二号小标宋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标题下方注明汇报单位全称。对提交会议讨论和审议的文件稿,须有起草说明,并在正文标题下方用括号标注“送审稿”字样(汇报材料格式见附件5)。 (三)市政府例会一般在市政府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工作人员会前要做好会场布置等工作。 (四)会议期间,由市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签到、引导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处理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等,并认真做好有关会议服务工作。 六、强化督办落实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除特殊要求外,均制发《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按程序经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签发。 (二)会议纪要应做到文字精练,表述准确,采取条文式写法,只写议定事项,一般不对汇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市政府办公室一般于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并送审。 (三)市政府例会议定的事项,有关地方和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会后2个月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办室每季度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进行汇总整理,草拟《政府情况通报》,报市政府秘书长签发。 (四)市政府常务会议宜于公开报道的事项,应及时报道,新闻稿报请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发通稿。 七、完善相关会议制度 (一)在规范市政府例会制度的同时,完善市长碰头会议、市政府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二)市长碰头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参会范围为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市长碰头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安排市政府近期工作;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其他事项。市长碰头会议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召开,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三)市政府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相关副市长、副秘书长和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四)市政府专题会议一般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五)市政府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处理市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一般应制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市政府领导同志签发,必要时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市政府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