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废止条款
1
金华市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建设暂行规定
市长令
第 4 号
第十八条
2
金华市区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
第 7 号
第十二条
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
(1992)13号
第四、七、十、十二条
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犬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金政发
(2004)166号
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
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建设局金华市市区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1996)134号
第十三、十四条
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
(2005)24号
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