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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加快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运城市其他机构  山西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4-21
【实施日期】 2008-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加快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省委、省政府把加快服务业发展作为经济工作“四大攻坚”之首,并作为2008年全省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之首。为了切实推进我省服务业发展,4月1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并出台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4月18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对贯彻落实该意见和会议精神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务必在近日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尤其是与省加快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单位所对应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拿出本部门对口领域服务业的现状、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及加快发展的思路、措施。18个行业领域的牵头部门一把手一定要亲自抓,要积极协调好有关配合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将建立加快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凡与省联席会议对应的单位,要确定一名班子领导成员,参加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并负责本系统此项工作。
  三、以上两项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于4月28日前送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614室)。
  电话:2282157 联系人:张建波 梁国栋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
1、我市加快服务业发展18个重点领域和部门工作分工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将我市服务业分为18个领域,由12个部门牵头负责,28个部门和单位配合。
1、旅游业:(市旅游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建管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配合);
2、文化产业:(市文化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旅游局配合);
3、交通运输业:(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市交通局、市民航局、运城铁路段配合);
4、现代物流业:(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配合);
5、现代金融业:(市银监局牵头,人行运城分行配合);
6、科技服务业:(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委配合);
7、信息产业:(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市邮政局配合);
8、服务贸易:(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建管局、市国土局配合);
9、会展业:(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局、盐湖区政府配合);
10、中介服务业:(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11、商贸流通业:(市工商局牵头,市建管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配合);
12、餐饮业:(市商务局牵头,市建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配合);
13、酒店住宿业:(市旅游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建管局配合);
14、房地产业:(市建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配合);
15、体育健身业:(市体育局牵头、市旅游局配合);
16、社区服务业:(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建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配合);
17、市政与公共服务业:(市建管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18、农村服务业:(市农业局牵头,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信用联社、市银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局、市教育局、市建管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附: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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