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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8年上半年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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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08〕53号
【发布日期】 2008-04-25
【实施日期】 2008-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8年上半年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第一季度经济分析会精神,2008年上半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确保完成307000万元(增长10.0%),力争实现335900万元(增长20.4%)的奋斗目标。为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经市政府同意,现把2008年上半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主要执收部门要按照本次下达的收入任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解下达各税种、各财政收入项目、各执收部门的收入任务,下达收入任务文件于5月10日前分别送市府办(经贸科)和市财政局(预算科)。
  二、各级、各相关执收部门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效培植财源。同时,要依法、均衡、扎实地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要确保完成307000万元,争取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向335900万元奋斗目标冲刺,为实现市委提出的“超百保八争十”的经济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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