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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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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名农委〔2008〕1号
【发布日期】 2008-04-28
【实施日期】 2008-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通知
(粤名农委〔2008〕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海洋渔业局:
  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办法》(粤府办[2003]18号)的规定,本推委会从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200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同时,到今年10月,2005年评出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将有效期满,各企业必须重新提交申报材料经复审合格才能继续保留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资格。请各地级以上市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照《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评价范围指导目录》(见附件),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产品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产品生产企业填写《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农业、林业、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种植业、畜牧业类产品向农业局,林业类产品向林业局,海洋渔业类产品向海洋渔业局)提出申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对申报产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分别推荐报送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林业局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海洋渔业局质量安全监督处。
  二、申报时间: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5月31日止。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三、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海洋渔业局报送申报材料时,请严格按照相关评价标准筛选出合格的企业和产品并审核其申报材料,避免出现申报资料不全、多个产品混报等情况发生。同时请编写《2008年广东省名牌(农业类)申请人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和《2008年广东省名牌(农业类)申请人申报产品定点销售情况表》(一式二份纸质件和电子文档),连同企业提供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标明页码,一式五份),一并报送。凡是没有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或生产企业单个报送的,不予受理。
  四、《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请表》、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办法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请登陆“广东农业信息网”(地址:www.gd.agri.gov.cn)查阅下载。
 联系人:罗松林(农业类)020-37288502,37288231(传真);
 张心结(林业类)020-81812689,81955626(传真);
 刘 炜(水产类)020-28377248,84485483(传真)。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  附件1: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评价范围指导目录
一、种植业类产品
1.粮食:大米及米粉;甜玉米及加工品;薯类及干品、薯脯、薯粉。
2.油料:花生原粒及加工品。
3.水果:鲜果、干果、蜜饯、果脯、腌制品等。
4.甘蔗:赤砂糖、白砂糖、精制幼砂糖、黄冰片糖、黑冰片糖、方糖、绵糖、冰糖、单晶冰糖、果匍糖浆等。
5.茶叶:乌龙茶、绿茶、红茶。
6.胡椒:胡椒、胡椒粉。
7.剑麻:剑麻纤维、农用剑麻纱、剑麻白棕绳、剑麻地毯、剑麻细纱。
8.橡胶:天然浓缩胶乳。
9.蔬菜:叶菜、瓜菜、豆菜、食用菌类、蔬菜干品及腌制品等。
10.南药:原料产品。
11.花卉产品。
12.草皮卷(块)、草坪植生带。
13.农药:包括各种农用药物的原药、粉剂、乳油、水剂、悬浮剂、颗粒剂等。
14.肥料:包括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精制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保水剂、叶面喷施类肥料、中量、微量元素肥料、氮肥、磷肥。
15.种子种苗:粮食作物(水稻、玉米、番薯、马铃薯、木薯等)、油料作物(花生、大豆等)、蔬菜作物、果树作物(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花卉、烟草、草类、绿肥、食用菌、麻类、茶树、桑树、糖料、中草药等种子种苗。
二、畜牧业类产品
1.猪:种猪、活肉猪、乳猪、猪肉。
2.家禽:种禽、活肉禽、光禽、分割禽、禽肉、禽肉制品(腌腊类、烧烤类、酱卤类、糟类、熏类、蒸类、煮炖类、炒类、炸类、汤类等)、禽蛋及蛋制品、肥肝等。
3.牛羊兔:肉牛、奶牛、肉羊、奶羊、肉兔、毛兔、牛肉、羊肉、兔肉。
4.蜂蜜、蜂王浆、蜂胶。
5.牧草:牧草种子及种材、青贮饲料、干草、草粉(颗粒、块)。
6.饲料及添加剂:猪、鸡、鸭、鹅、对虾饲料,猪、家禽复合预混料及浓缩液、酶制剂、益生素、其它饲料添加剂。
7.兽药:兽用中草药及中西结合类药物、兽用化学类与抗生素类药物、兽用生物制品、饲料药物添加剂。
三、海洋与渔业类产品
1.水产苗种。
2.水产品及加工品(包括冷冻品、干制品、腌制品、鱼糜及鱼糜制品、鱼粉、水产调味品、内脏制品、助剂和添加剂、珍珠类、海藻凝胶食品等)。
3.渔船及船用产品、渔具及渔具材料。
4.其他相关渔业产品。
注明:参照SC 3001-1989《水产及水产加工品分类与名称》和《2001 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认定办法》(农博会组委[2001]1号)。
四、林业类产品
1.木材及木制品:包括木材、细木工板、单板、表面装饰板、木工艺制品、木片、木炭、牙签等,其中也包括竹藤及其加工品。
2.林化产品:包括松香、松节油及其深加工产品、植物芳香油、天然香料、树脂、栲胶、紫胶、木浆、活性炭、松焦油、橡胶、单宁酸、山苍籽、合成樟脑等。
3.森林产品:包括林业副产品、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林产饮料品、林产调味品及木本中药材(肉桂、辛夷等)等经济植物及其加工品。
4.林木种苗及木本花卉:包括木本花卉产品及林木良种等。
5.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附件2:2008年广东省名牌(农业类)申请人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
市级排序
申请人名称
注册商标
申报产品名称
申请人所在地详细地址及邮编
主要市场指标
年生产能力(吨)
年产量(吨)
年产值(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实现利税(万元)
主要销售地区
企业规模 总资产(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产品曾荣获 名牌产品 国家级
省级
获得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
良好农业规范(GAP)
其他认证
企业质量管理 执行标准名称、代号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类别
计划通过认证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地址
网站域名
备注
附件3:
申请人名称
注册商标
申报产品名称
申请人所在地详细地址及邮编
定点销售单位名称和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年销售量(吨) 占销售总量的比例(%)
合 计
2008年广东省名牌(农业类)申请人申报产品定点销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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