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08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宣城市2008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市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领导组办公室。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 宣城市2008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速推进宣城经济融入苏浙沪经济圈,大力实施“一主两翼”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精心打造区域最优发展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专家咨询、集体决策等制度,完善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纠正和制止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建立市政府行政问责制。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牵头负责。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按照审批及服务项目的关联程度,科学、合理地配置服务大厅功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全面推行并深化首席代表制度,稳步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全程代理服务,为重大招商引资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监测点联系制度建设。调整增加监测点企业,发放环境监测联系卡和行政服务卡。定期走访监测点企业,听取监测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我市投资环境状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监测点企业“晴雨表”作用。与各地商会和工商联保持经常性联系,听取他们对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进一步整治和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四)进一步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深入治理涉企“三乱”,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依法清理并坚决制止各类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借用行政权力变相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垄断性收费等问题。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负责。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结合起来,细化公开措施,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推进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银行保险、邮政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启动实施公共企事业单位对社会公开承诺,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电子政务的实效性。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六)进一步完善与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强化收费监管,健全和规范收费公示制度。整顿和规范医药、教育、涉房价格收费。完善和落实支农、惠农的价格政策。有效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促进和保证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负责。 (七)深入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治理。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抓好社会治安和社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扰乱群众生活秩序的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八)继续开展效能建设和政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在市直单位继续开展效能建设和政风建设测评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市直重点单位民主评议和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进一步完善评议主体分类、指标体系设置,优化评议方法,运用评议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全面提高评议效果。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九)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严格按照省市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财政工作法规和财经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行单位会计委派制度,强化监管效能。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十)进一步加强招投标中心建设,积极完善服务功能。切实按照市编委文件完善内设机构和招投标具体操作机构及业务主管部门监督运行机制。加强中心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操作水平,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中心规章制度,继续完善相关操作规则,不断规范操作流程,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查处投诉案件,确保招投标交易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上半年建设工程(交通、水利)、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全部进中心运作。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十一)进一步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市投诉受理中心建设,不断拓宽畅通投诉渠道,不断规范投诉办理流程,加大投诉办理力度,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十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引导作用,及时反映宣传我市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推介先进典型。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及时曝光。及时宣传创业典型,努力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社会氛围。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三、组织领导 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好落实。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牵头负责单位要对所承担的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实施意见在5月10日前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组办公室(电话:3029113)。12月31 日前要将年度落实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施意见情况及下一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打算报市优化办。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