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2007年度高速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广东省  
【发文字号】 粤价函(2008)232号
【发布日期】 2008-04-29
【实施日期】 2008-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2007年度高速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粤价函(2008)232号
 
 
各高速公路公司:
  根据《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粤府令第34号)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度我省高速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年审工作定于2008年5至7月进行,5月为各高速公路公司自审时间,6至7月为联合会审、反馈意见及年审总结时间,具体会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在规定的自审时间内,按要求认真填报本通知的3个附表(附表可从广东价格信息(http://www.gdpi.gov.cn)“下载中心”下载),每表一式两份,经主管领导审核加具意见并盖章后,一份收费单位自留,一份于5月31日前寄送省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广州市应元路5号203室,邮编:510040),同时将电子版发至liujp88@126.com。
  三、为确保统计口径一致,请财务没有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另外提供独立核算上级单位的2007年度财务报表寄送省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奕雄 020-83134178 姚丽平 020-83134618 (传真)020-83134177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7年度高速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收支情况年审表

填报单位: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自报金额

审定金额

备注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一、收支情况

 

 

 

(1)以银行贷款的投资

 

 

(一)收入总额

 

 

 

其中:当年银行贷款的投资

 

 

 1.路桥收费收入

 

 

 

(2)自有资金

 

 

 2.其他收入

 

 

 

(3)其他资金(请注明来源)

 

 

 3.营业外收入

 

 

 

2、按投资主体性质划分

 

 

 4.投资收益

 

 

 

(1)国家投资

 

 

 

 

 

 

(2)社会或私人投资

 

 

(二)支出总额

 

 

 

(3)外资

 

 

 1.主营业务成本

 

 

 

(二)截至2005年末已还贷款

 

 

  其中:折旧

 

 

 

1、已还本金

 

 

 工资及福利支出

 

 

 

2、已还利息

 

 

 2.主营业务税金

 

 

 

(三)截至2005年末的贷款余额

 

 

 3.财务费用

 

 

 

 1、本金

 

 

 4.管理费用

 

 

 

 2、利息

 

 

  其中:折旧

 

 

 

(四)截至2005年末累计收费总额

 

 

工资及福利支出

 

 

 

(五)截至2005年末净利润总额

 

 

5.营业外支出

 

 

 

(六)其他资料

 

 

6.其他支出

 

 

 

 1、收费批准文号

 

 

(三)利润总额

 

 

 

 2、正式通车收费时间

 

 

(四)应交所得税

 

 

 

 3、经营年限

 

 

(五)净利润

 

 

 

 4、日均车流量(辆)

 

 

 

 

 

 

 5、标准车公里收费标准(元)

 

 

二、补充资料

 

 

 

 6、公路总长度(公里)

 

 

(一)路桥投资总额

 

 

 

 7、收费站数(个)

 

 

1、按投资来源划分

 

 

 

 

 

 

本公司承诺:据实填报此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伪报、瞒报等不实行为,愿承担法律责任。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二OO六年 月 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