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关于规范涉农合同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关于规范涉农合同促进订单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四日 关于规范涉农合同促进订单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工商局,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战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涉农合同、促进订单农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构建农村社会诚信体系为目标,实施涉农合同帮扶工程,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强化合同行政指导,加大对合同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农业订单的签约率和履约率,为农产品顺畅销售提供保障,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实施涉农合同帮扶工程为载体,帮扶一批涉农企业,制订规范一批订单合同文本,培育一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农户,使我市主要农产品购销基本实现农业订单模式;并积极探索建立订单农业风险保障基金,支持农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008年帮扶涉农企业60家,建基地联系点30个,订单签约率和签约金额比上年增50%,制订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20种,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5家,培育“守合同重信用”农户30户。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贸粮、林业、水利、供销、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积极配合,对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订单农业的实施情况全面进行调查摸底,着重掌握企业农产品购销渠道、合同文本使用、签约和履约率、供货农户分布等情况。对已有合同文本的企业,要审查其制定的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有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通过调研,全面掌握全市订单农业的情况。 (二)加强培训、增强意识。普及订单农业合同知识是推进订单农业工作的基础。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订单农业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农村宣传窗、宣传册等多种途径,宣传订单农业合同基础知识,扩大社会影响;实施“百企千户”免费培训计划,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村经纪人、农户中广泛开展合同知识培训,提高广大涉农主体的合同意识和实施订单农业的能力。 (三)督促指导、规范文本。一是要建立格式订单合同备案制度,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订立的订单合同进行审查备案,建立由工商、农业、法律机构和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会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整,格式是否规范,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职责是否明确,内容是否公平、合理、合法;二是要制定推广订单合同示范文本,工商部门要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化的特点,制订或修订农产品订单合同示范文本,为订单农业发展提供文本指导,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合同纠纷,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和企业增效。 (四)履行职能、加强管理。工商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合同管理和合同行政调解等职能,建立订单农业信息数据库,对订单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订单合同文本的使用签订情况,农户分布、履约、失约和纠纷争议等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工商、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订单合同的实时监管,建立订单农业联系点和订单农业指导站,对农产品专业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大涉农企业和种植大户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上门指导,健全订单合同管理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权益。农业产区所在地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配合辖区工商所建立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明确服务站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为广大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合同帮扶服务,解决涉农双方签约或履约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涉农双方按约履行。根据《物权法》规定,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抵押,凡属农户所有的上述动产应当予以办理抵押登记。金融部门要予以积极支持,帮助农户解决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要完善涉农合同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简便、快速、灵活的优势,主动受理农业订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申请,积极为纠纷双方提供行政调解服务,及时化解订单合同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扩大。对行政调解不成的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五)政策激励、示范带动。由工商部门牵头,在订单农户和涉农企业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着力提高农村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水平,切实保障合同订单的履行。对“守合同重信用”的涉农企业和农户分别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和推动订单农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明确职责、加强领导。规范涉农合同,支持订单农业发展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工商、农业、贸粮、林业、水利、供销、财政、金融、保险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工商部门要牵头负责,加强对涉农企业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的帮助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订单农业合同文本,制订并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及时调解涉农合同纠纷,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切实提高农业订单签约率和履约率;帮助涉农企业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档案;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村经纪人队伍,培育农业订单合同主体,积极引导注册农产品商标,培育驰(著)名商标和原产地标志的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贸粮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收储企业的监管,抓好粮食订单合同的推广使用。农业、供销、水利部门要重点抓好茶叶、果品、畜禽、水产、蔬菜、食用菌等行业的订单合同推广使用。林业部门要重点抓好毛竹、木材、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