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认真开展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八年五月四日 关于认真开展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社区(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下同)创建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努力创造“社会和谐人人负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宣传推广“持续改进,促进事故预防和伤害预防”理念,提高公众对事故灾害的感知能力,营造“大安全”氛围;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支持、街道实施、整体规划、资源整合、长效运作、全员参与”的工作思路,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素质,减少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确保社区“安全、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的理念,营造全民关注、全员参与安全的氛围,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国家安监总局制定),完善社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提高社区安全促进和伤害预防水平。从现在起,各区选定2以上个街道先行试点,到2008年底,各区至少有一个试点单位建成符合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标准的国家级安全社区;再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市内五区80%的街道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标准。 三、工作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的工作标准: (一)各区都要成立一个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安全社区创建的全面工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若干个安全社区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创建(试点)单位要制定一套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创建实施方案,方案要结合本区域特点,突出特色、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三)创建社区要建立一整套创建工作台帐。台帐包括伤害预防计划、预防项目开展情况、伤害记录情况、日常检查评估情况等。 (四)区政府要保证资金投入,以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 (五)积极参与全市和国家安全社区有关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今年底确定达标的社区,创建工作从2008年4月下旬开始,年底通过国家评定。 1.启动阶段(5月上旬)。学习借鉴济南市槐荫区及其它省、市创建国家安全社区的经验,召开市内五区创建国家安全社区动员部署会。各区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国家安全社区实施方案,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社区工作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2.实施阶段(5月中旬-11月下旬)。各区要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社区各项安全项目落实。市安委办定期(拟定8月、10月分两次)邀请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有关专家来我市检查、指导。各创建单位要依据专家指出的问题和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的实际,调整、充实、完善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3.评估阶段(12月份)。12月初,由各区有关部门牵头,邀请有关专家,对本区创建工作进行初步评估。12月中旬,由市安委办协调,邀请国家有关部门来我市组织评估和审定。 4.提高阶段(2009年第一季度)。继续抓好创建安全社区各项工作,做好“全国安全社区”命名仪式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2009年以后拟创建达标的社区,从现在开始,要统筹规划,作出安排,参照国家现有标准进行创建。 五、职责划分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宣传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文化宣传计划,协调媒体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宣传,营造共创共建氛围。 卫生部门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建立伤害记录制度,开展社区初级救护培训。在社区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宣传,并对弱势群体实行医疗救助。 文化部门负责将安全文化教育纳入社区文化建设,抓好安全文化宣传进社区活动,开展特色安全教育。 公安部门负责预防、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保障公共安全。 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根据季节变化,开展经常性安全常识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创建资金。 建设部门负责对在建工程现场的监管,督导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交管部门负责做好交通安全进社区工作,加强交通协管队伍建设,维持好社区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消防部门开展“消防进社区”工作,加强消防设施硬件建设和指导,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指导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 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好环境整治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好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住校期间和往返学校途中的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司法、科技部门要结合普法宣传、科技宣传,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理念。 妇联、共青团委负责妇女、儿童、青少年人群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社会关爱进社区工作,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等活动。 红十字会、爱卫办负责开展好爱国卫生活动,做好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残疾人扶助、康复等工作。 质监、工商、环卫、环保、民政、计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共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 各级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导。 专家指导组由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组建,聘请专家制定安全社区创建技术规范,指导社区开展创建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社区建设是加强安全预防,重视和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高度,切实重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市政府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办公室,指导全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并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树立大局意识,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协调发展。 (三)深入发动,广泛参与。借助社会各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创建工作的认知度。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调动各方面参与共建积极性。 (四)完善机制,规范创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创建长效机制,严格按国家创建标准,在逐步规范各项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创建工作要同正在开展的“迎、保、促”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同“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同“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密切结合起来。该项工作列入市内五区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