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今年3月省政府批转的《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08]50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见附件),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需要的技能型人才,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重要性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包括校内教学实训和校外(企业等用人单位)教学实习、顶岗实习。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有利于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有利于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密切联系;有利于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向工学结合转变;有利于促进学生就业;有利于造就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必然要求,是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客观需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学生实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三段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工作。 二、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实习工作,不断提高学生职业综合能力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实习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完善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制定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实习的具体计划或方案,要设立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配备相关工作人员,规范各项实习管理工作,严禁安排学生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和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实习。学生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安排实习,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实习指导教师带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实习,可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实习指导教师,保证实习质量,不断提高学生职业综合能力。学校实习管理机构要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与实习记录,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实习教学和管理的责任,配合实习单位,既要认真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又要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相关权益。 三、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校内实训工作,注重培养学生职业基础能力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十分重视校内教学实训工作,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的职业基础能力的培养。要把校内实训基地(场所)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遵循优先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集中力量先建设好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引入企业文化,努力为学生创设仿真的实训环境。要加强校内教学实训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实训课程设置,更新实训教学内容,引入先进的教学与训练办法,为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实习打好基础。学校要定期对校内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推动校内教学实训工作不断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领导,定期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对了解学校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情况,要求各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实习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在新生报到前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劳动,一经发现涉嫌面向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的信息,应立即核查,情况属实的应通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三年级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其学生身份不得变更,学校必须全面履行应尽的管理职责。 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及时总结学生实习工作的经验,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培养更多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的技能型紧缺人才。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