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印发本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12号)精神,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明发[2008]24号)要求,市局决定于5月上旬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市局制定的《上海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上海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印发本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12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明发[2008]24号)精神,为切实有效地开展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查工作总体要求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结合”,即:专项行动与迎奥运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专项行动与已部署开展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专项行动与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整性管理相结合;专项行动与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相结合。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加强领导、全面部署,认真督查。督促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隐患和问题,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二、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特种设备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实现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奥运会其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目标,为奥运会部分比赛在上海顺利举行提供稳定有序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 三、督查工作组织和安排 为加强对本次百日督查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以市质量技监局分管局长为组长、市局特种设备处负责人和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分管局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此次督查行动由市局特种设备处综合指导、协调、督查,各区、县质量技监局组织具体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监察机构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10日前)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应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市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质技监特(2008)98号]要求,结合市局《关于印发<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方案>的通知》[沪质技监特(2008)59号]和《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奥运会其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质技监特(2008)176号]要求,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百日督查工作方案。 5月10日前,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对各地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并督促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5月底前)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改,严肃认真治理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实施整改和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防范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5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须将自查自改阶段工作情况报各区、县特种设备监察机构。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7月)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在对督查工作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并组成领导带队、监察及相关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各区域内不少于1/3的街道、乡、镇进行督查,督查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两种方式开展。 市局将对不少于1/3的区、县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承办奥运足球比赛有关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情况,及特种设备隐患较多的区、县和重点行业、重点旅游区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四、督查工作内容 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按照《2008年上海市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检查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登记、整治、监控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建全特种设备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情况,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和使用单位预案以及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等等。 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围绕奥运会期间上海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特种设备事故的工作目标,各区、县应重点检查涉及奥足赛的场馆、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旅游区域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可能流动到“核心区”、“缓冲区”内特种设备的督查,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保障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的有关要求,检查“三加严”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核心区”、“缓冲区”特种设备6个100%的落实情况。 五、督查工作要求 1.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清除隐患、遏制事故、保障奥运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提出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使用单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2.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应予以充分重视,要大力营造人人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地区应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普及特种设备使用和应急救援常识,引导全社会增强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和公开批评。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应将各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5月10日前报市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每个工作日须提供1条信息,于每日下午14时前传报市局特种设备处;每月15日、30日前须向市局书面报告各地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于7月20日前提交各地区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报告。 督查工作中遇到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市局特种处。 二OO八年五月 附件: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杨江波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 虞明豪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处长 组员 汤晓英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副处长 组员 彭力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处长助理 组员 张春静 黄浦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于朝和 卢湾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章程 徐汇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周跃进 长宁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侯康宁 静安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张列奇 普陀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林文龙 闸北区质量技监局副处级调研员 组员 沈超英 虹口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夏葵 杨浦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金启华 闵行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徐振兴 宝山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杨叶青 嘉定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徐国建 浦东新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金新其 金山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王增云 青浦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唐来祥 南汇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钟光明 奉贤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陈坚强 松江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组员 倪超利 崇明县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联络员 周伟 电话: 54264257 手机:13501739868 联络员 顾卫东 电话: 54264253 手机:13918879284 联系电子信箱:XUYF1963@yaho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