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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2008年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实施方案》、《阜新市2008年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方案》、《阜新市2008年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方案》和《阜新市2008年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阜政办发【2008】34号
【发布日期】 2008-05-05
【实施日期】 2008-05-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2008年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实施方案》、
《阜新市2008年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方案》、《阜新市2008年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方案》
和《阜新市2008年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8】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2008年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实施方案》、《阜新市2008年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方案》、《阜新市2008年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方案》和《阜新市2008年促进就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五日
 
 
阜新市2008年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步伐,加大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力度,增加就业总量,确保全年工作责任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8年,全市输出城乡劳动力23万人次,其中:输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5万人次;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21.5万人次。

二、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发展劳务经济是新时期、新阶段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是促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任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政绩考核之中,确保全年责任目标的完成。年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督查等部门将对各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统一考核验收。

2.积极推行劳动力资源储备、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返乡创业、维权服务“五联动”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培训、就业、维权等方面的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推行“五联动”的工作模式要注意发挥各单位的组织协调等职能作用。各级政府特别是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好舆论宣传、人员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劳动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做好信息筛选、就业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给求职者提供良好的就业工作岗位。

3.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网络建设。全市各乡(镇)要完善劳动服务所,各村设劳动服务站,配备专人,村主任兼站长,并设一名专职协理员,具体负责政策信息宣传、就业岗位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跟踪维权服务。同时,依托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准确掌握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储量、结构和外出劳动力的数量、流向、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以及用工信息等情况,重点建立应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和45岁以下可输出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资源信息库。特别是对外出务工人员和新增劳动力进行逐户清理造册,建立和完善资源数据库。在全面摸清劳动力数量、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能状况、就业愿望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输出,全面掌握其就业去向、就业工种,建立完善档案。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经济附加值。依托现有教育资源,加强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的管理办法,规范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补贴方式等。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订单式”、“定向式”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经济附加值和就业稳定性,促进劳务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5.强化基地建设,加强劳务协作,拓宽就业领域。一是加强劳务输出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四级网络建设,特别是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在本地劳务市场的拓展方面,要充分挖掘龙头企业和中小型企业自身安置就业的潜力,及时掌握用工需求,实现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二是加强输入地建设。加强与外市劳动部门的联系和输入地大企业集团的联系,做好输入后的维权相关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原输入地的联系,重点加强与省内、省外及国外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和用工单位的横向联合,确保输出人员总量逐年增加。要建立新的劳务输出基地,对所需劳务比较集中如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区,要与当地政府和部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建立长期劳务合作关系。坚持本地与外地市场一起抓,不断扩大就业领域,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就业格局。

6.全面启用“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进一步做实劳务输出实名制。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用工信息登记、转移就业等相关指标纳入统计范围。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劳务输出的统计工作,彻底实行劳务输出的实名制统计。同时,为了确保新系统的顺利运行,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适时开展全市统计人员培训,将劳务输出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

7.大力宣传返乡创业典型,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组织优势、网络优势,以电台、报纸、乡(镇)插转台等媒介为载体,宣传返乡创业成功人士的典型事迹,从而引导更多的、有创业愿望的有志之士加入到创业中来,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

8.劳务输出优惠政策。对组织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到省外或省内地区间流动就业的组织输出单位,按照输出人员数量,从再就业扶持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补贴。每输出一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并提供签订半年以上(含半年)劳动合同证明的,对组织输出单位按劳务输出补贴标准予以补贴;每输出一名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经查实台帐和统计报表,并提供签订半年以上(含半年)劳动合同证明的,对组织输出的单位给予50元的补贴。

  附件:
 
2008年全市城乡劳务输出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分劈表

责任单位

责任目标

小计

城镇输出人数

(人次)

农村输出人数

(人次)

阜蒙县

1700

120000

121700

彰武县

1500

82000

83500

海洲区

1700

1800

3500

细河区

1700

1800

3500

太平区

1700

1800

3500

新邱区

1700

1800

3500

清河门区

1700

2000

3700

总工会

800

1600

2400

市妇联

500

1100

1600

团市委

500

1100

1600

阜矿集团

1500

1500

合计

15000

215000

230000



 
阜新市2008年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促就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年扶持创业带头人300人,带动就业3000人,至少对500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经创业服务后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平均带动就业率达到1:10;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阜新市创业指导中心”,搭建创业就业培训服务工作平台,具体承担全市创业培训服务工作的布局规划、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以创业带就业为目的,在做好就业工作与示范性培训的同时,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二)扩大培训对象范围,创新培训模式。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结合就业工作新需要及建立城乡就业一体化的新思路,将创业培训向高校毕业生、农村进城务工农民、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乡创业者延伸和拓展。结合全市实际,重点做好棚户区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按照统一的SYB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辅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采用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以及创业实训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做好SYB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已开业的创业者的需求,提供改善和发展企业的培训服务。

(三)集中优势,整合培训就业资源,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特别是与各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的相互合作,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创业培训。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及时了解定点机构在制定培训计划、规范教学管理、组织实施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指导定点机构按照规范的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同时,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建立学员档案,及时记录学员开办和经营企业的情况。

(四)加强教师选拔和管理,提高教师能力水平。扩大创业培训教师选拔的范围,将具备条件并愿意长期从事创业培训的大学教师和企业成功人士吸收到教师队伍中,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结构。定期组织教师开展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建立创业培训教师档案,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动态管理。

(五)因地制宜,全力开发创业项目。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突出本土化特征,尽快建立起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适合在阜新地区发展的中小型和微型创业项目库。

1.创业项目的征集。对创业资金在10万元之内的创业项目,由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考察、会审、论证。对确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成熟性,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在创业平台上免费推广。

2.创业项目展示。成立阜新市创业项目展示厅,建立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分类创业项目咨询、政策咨询等服务窗口,通过开放式、全天候及举办大型创业项目展示会等活动,扎扎实实做好创业项目的展示推广工作。

3.建设“阜新市创业指导中心”网站。设立“创业政策、项目展示、项目分析、专家指导、在线咨询、创业论坛、创业故事、创业培训、投资理财”等栏目,针对不同层次、不同起点的服务对象全面开展宣传和推广全民创业工作。

(六)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引导创业向专业化发展。通过聘请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创业指导专家、政策咨询专家组建阜新市创业指导专家咨询队伍,并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面谈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创业者根据自身需要选准创业项目,并为创业者的整体创业过程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和服务,逐步使创业向产业化发展。同时,结合国家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逐步规范创业指导服务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专家服务效果的评估,重点评估服务质量及创业者对专家服务的满意度等。

(七)以社区为依托,建立联动机制。将创业培训作为信用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并规划和实施,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力争用2到3年时间,实现80%以上的小额贷款者都经过创业培训,100%的贷款者都有个人信用档案,为建立形成促进创业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好创业培训的宣传推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创业追踪服务等工作,鼓励创业者在社区创业,为社区服务。加强对创业者的诚信教育,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达到信用社区条件的社区要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学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反担保。

(八)建立创业基地。积极创造条件,通过鼓励多方投资等方式,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创业基地100个,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帮助其顺利发展。

(九)落实扶持政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助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的实际情况,办理税费减免有关手续。对所办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帮助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协调金融等相关机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继续实行挂牌保护。

(十)加强跟踪服务。跟踪了解创业者企业经营情况,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定期组织创业交流和考察等活动,通过“阜新市自主创业带头人协会”,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三、工作要求

市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落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创业促就业工作。各县(区)及 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区、本部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落实及日常工作,确保创业促就业工作组织上有保证,政策上能落实,使培训和服务均得到优化。

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创业带就业的建章立制情况、创业培训的质量、创业服务的满意程度、创业促进政策的落实成效、创业初始成功率、一年后的稳定经营率以及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等作为主要指标,建立创业促就业考核指标体系,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对相关部门和定点培训机构定期考核检查。

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和定点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全市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阜新市2008年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突破阜新”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我市2008年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好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发展“大项目”储备技能型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2008年全市培训各类劳动人员3.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18050人,农民工17950人,实现培训就业率70%以上。各级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培训2.14万人,其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1450人,培训农民工9950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培训4600人,其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40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3200人。高、中等职业院校培训3300人,其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65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1650人。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培训6700人,其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55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3150人。

二、培训对象

全市广大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及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返乡创业人员。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责任管理

全市各级普惠制就业培训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行目标管理,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要层层把关、层层分解落实,具体工作细致化、分工明确化、培训工作责任化。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并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协调合作,确保2008年就业培训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二)大力推广定单式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

各培训机构要加强劳动力市场调查,了解和掌握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同时,加强对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的调研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培训合同,实现人岗对接,扎实有效地开展“定单式”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培训学员的就业率。

(三)大力开展“一户一技工”培训

培训重点放在二产业技能培训,以焊工、汽驾、服装加工等培训专业为主。加强对“一户一技工”培训工作的管理,对每期培训班进行定期的专人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抽查,切实做到培训一名,合格一名,就业一名。

(四)继续对“零就业家庭”子女开展免费培训和职业教育

2008年,在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子女免费参加职业教育的中、高等职业院校中继续开展“零就业家庭”子女免费职业教育培训。使“零就业家庭”子女享受到普惠制相关优惠政策,为贫困家庭解决子女上学、就业等难题,使“零就业家庭”子女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又掌握一技之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今后的就业问题。

(五)重点发展以二产类培训为主的技能型培训,强化职业技能鉴定,为“突破阜新”构建“大项目”储备技能型人才

2008年,以二产类培训为主,重点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做好“突破阜新”技术人才储备前期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年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凡属国家实施职业准入控制的技术工种,经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扶持培训学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六)援助社会弱势群体,扩大普惠制就业培训的社会影响力

2008年,将盲聋职业学校吸纳为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根据聋哑人的自身特点,积极开展聋哑人员二产类玛瑙加工、手工纺织等专业的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扩大普惠制就业培训的社会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关系弱势群体,共创和谐社会的局面。

(七)完善管理监督检查制度,严把质量关

严格执行培训班开班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填写开班报告,仔细检查后报送市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培训班停课告假制度,培训过程中,因特殊原因暂停培训,应提前向市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报送说明情况。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全市各普惠制就业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普惠制就业培训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对不合格的培训基地,采取保留培训基地资质,取消当年培训资格的相应处理办法。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普惠制就业培训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就业培训机构应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宣传工作,扩大普惠制就业培训的影响面,让全社会关注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积极配合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好各类就业培训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普惠制就业培训的良好氛围。

(九)落实培训教材使用和征订工作

为增强培训学员在理论学习方面的全面性与系统性,提高培训质量,全市各就业培训机构的授课教师与培训学员要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制的教材,不允许使用各就业培训机构自行编制的培训教材进行授课。

附件:阜新市2008年普惠制就业培训计划分劈表

阜新市2008年促进就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就业促进法》,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确保2008年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经全市的共同努力达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比较健全、劳动关系比较和谐,让更多的人找到就业岗位、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让更多的人学会一技之长、让更多的人得到权益保护、让更多的人享受优质服务,人人安居乐业。

(一)城镇实名制就业60000人,其中再就业40000人。

(二)开发公益性岗位5000个,帮助困难群体实现较为稳定的就业。

(三)确保20天内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有条件的实现双就业。

(四)棚改回迁居民就业3000人,其中,棚改回迁的零就业家庭实现双就业,确保居民回迁60天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通过政府援助就业的,稳定就业率要达到70%以上。

(五)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300人,实名制带动就业3000人。

(六)充分就业社区总数占社区总数的70%以上。

(七)实名制城乡劳务输出230000人,其中,城镇劳务输出150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185000人。

(八)对困难家庭大学生实行兜底安置,保证其登记失业当年实现就业。

(九)普惠制就业培训36000人,其中,实名制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8050人,培训进城务工农民17950人。

(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3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回收率达到90%以上。

(十一)全市稳定就业率达到40%。稳定就业标准界定为:被用人单位招聘的,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应正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月均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0元/月、人);灵活就业人员,月均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全部建立个人缴费记录。

(十三)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三、认真抓好五项创新工作

(一)创新工作思路,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新突破

创业是经济活力之源、社会进步之翼,也是扩大就业的倍增器。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既是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新要求,又是《就业促进法》做出的新规定,要把扩大就业和以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主旋律。

1.全年至少对500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确保合格率为80%以上,经创业服务后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平均带动就业率达到1:10,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对创业成果进行推介。

2.扩大培训对象范围,创新培训模式。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结合就业工作新需要及建立城乡就业一体化的新思路,将创业培训向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军转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劳务输出返乡人员、残疾人等各类城乡创业者延伸和拓展。

3.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实现80%的小额贷款者都经过创业培训,100%的贷款者都有个人信用档案。

4.集中优质力量,整合培训就业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尤其是与各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相互合作,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创业培训。

5.加强对创业带头人的政策扶持。市政府为创业企业和创业带头人颁发资格认定证书和“创业扶持单位”牌匾,实施挂牌保护。创业带头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推荐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证明、信用保证、承诺与担保机构共同实施保后管理的基础上,可取消反担保,由担保机构直接办理担保手续。创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缴纳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三年内按实际缴纳数额给予全额补助。创办科技开发企业,政府优先提供科技三项费用。

(二)创新监督考核办法,在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建立一整套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完善组织机构,强化监督考核,主要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在岗位招聘上做到“四公开”,既:公开招聘信息;公开岗位类别;公开录用人员;公开监督渠道。二是在日常管理上,实行“岗位管理落实到人头”,在统一工作标准的前提下,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责任区。三是积极开发岗位,要在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挖潜,重点在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学校、社区的便民图书、老年活动中心、家政服务等服务领域开发岗位。

(三)创新工作理念,在发展劳务经济产业上实现新突破

创新工作理念,站在发展和突破的角度,全力做好劳务输出工作,坚持以输出总量增加和质量提高为中心,以农村为重点,城镇为补充,努力实现劳务经济产业化。

重点做好七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行劳动力资源储备、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返乡创业、维权服务“五联动”的工作模式。二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经济附加值。四是加强劳务协作,扩大区域合作领域,特别是与沈阳的对接。五是进一步加强输出输入基地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六是全面启用“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进一步做实劳务输出实名制。七是落实劳务输出优惠政策,大力宣传返乡创业典型,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培训做法,围绕大项目发展,在人力资源储备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大项目的发展,做好各类人才的储备,创新培训做法。一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实施“高端带动、区域协调、持续发展”三大战略,推进“办学体制、培养模式、教学方法”三项创新。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是全面推进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三是加强职业资格证书质量管理。四是根据市场需求和项目的发展,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做好各类人才的储备。

(五)创新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机制,在社区就业服务上实现新突破

1.着力打造“规范、效率、优质”平台。做到规章制度、名称标识、办公布局、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五统一”;完善网络运行环境,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信息畅通;加强队伍建设,推行优质服务,所有社区协理员持证上岗。

2.加快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建设,筑牢基层服务平台。对全市228个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配齐劳动保障协理员,将就业服务平台前移,实现劳动保障工作与社区工作有机融合,以劳动保障服务社区化为目的,将开发社区就业岗位、职业介绍等工作下放到社区,做好社区就业服务10分钟工作,实现失业人员不出社区享受就业服务。

3.开展就业援助服务。以援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抓好动态管理、跟踪回访、岗位储备、就业援助四项制度的落实。坚持动态管理制度,加大入户走访力度,及时调整台帐,确保资源信息准确,社区入户率达到100%。

4.建立评估奖励机制。采取年度验收、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创建活动开展检查评估,确保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取得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就业环境,全社会关注就业。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第一要务,切实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良性机制的建立。二是进一步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充分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信贷等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宽经营,更多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三是加强技能培训。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为主力军,加强市、县区协调配合,进一步巩固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就业”工作格局。

(二)依靠经济发展,拉动就业。结合“突破阜新”上大项目及加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建设,大力加强就业基地建设,创造一批就业岗位。加大政府组织就业力度,继续出资购买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各级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要加强用工管理,置换一批就业岗位。充分利用改造棚户区腾出的土地,开发一批就业岗位。结合棚改新区建设发展社区服务业,扩充一批就业岗位。以政策扶持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带动一批就业岗位。进一步扩大“无围墙工厂”规模,拓展一批就业岗位。完善和落实社保援助政策,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寻找一批就业岗位。积极扩大劳务输出,开辟一批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就业功能,推介一批就业岗位。

(三)注重劳动力素质提高,以培训促就业。围绕大项目建设,推广“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把培训和就业紧密结合,使失业人员通过培训实现稳定就业。进一步争取政策,加强培训基础设施建设,为新上大项目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进一步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加大普惠制就业培训资金投入,规范使用普惠制就业培训补贴。

(四)实施就业援助、帮扶就业。一是进一步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好政策落实各环节的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制,各司其职,协同推进。三是建立完善的督查机制,加强政策实效检查。四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把帮扶城乡就业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行援助实名制、承包制,提供“一帮一”、“人盯人”服务,做到责任到机构,任务到个人。各县(区)要以援助困难群众人数和职业介绍成功率为重要指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表彰机制,切实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五)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一是从规范管理工作入手,通过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所属身份和安置时间的核查,切实解决好工作不细、管理不严、人员不到岗等突出问题;二是从规范工作程序入手,通过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的核查,切实解决好空挂、顶替和虚报冒领问题;三是从规范基础台帐入手,通过对其家庭住址、相关证件、联系电话的核查,切实解决好登记备案不齐全、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真正将国家援助大龄就业困难群体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六)建立失业预警体系,加强失业调控。要努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做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管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解决资金缺口。通过完善失业统计制度,建立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着手建立失业预警体系,对全市失业情况实行动态分析监测,加大失业调控力度。

(七)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十七大报告提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基础建设,强化市场内部运行机制,在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创造公平就业环境,促进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在发布信息和开展职介活动时,要树立公平就业的意识,规范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不能出现歧视性行为,为社会树立公平就业的良好示范。

五、奖惩办法

市政府对各就业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继续实行奖惩制度,责任人为各单位行政一把手、班子分管成员、具体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各一人。年末,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就业目标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一进行检查验收。对超额完成再就业责任目标单位,每超额一人奖励100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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