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五个方面制度建设的通知 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的精神,今年我市要重点围绕“加强科学民主决策、规范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健全政务公开、建立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氛围和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保证作用。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关于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对近年来我市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完善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对已建立的制度进行充实完善,对尚未建立的制度开展调研,力争年内出台一至两项制度。 (二)关于规范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制度。(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由市审改办牵头,进一步研究出台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的制度。(2)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方面。由市财政局牵头,重点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稳步推行公务卡制度,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相关制度和交易平台建设。(3)深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由市国资委牵头负责,重点研究出台完善资本运营、采购销售、收入分配等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关于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由市法制局牵头,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行政执法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等制度。 (四)关于健全政务公开制度。(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方面。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2)由市效能办牵头,继续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相关制度,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五)关于建立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1)行政问责制度方面。由市监察局牵头,重点抓好《厦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2)绩效管理制度方面。由市效能办牵头,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建立政府绩效评估数据质量控制和检查审核等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一)本项工作由市监察局总牵头,负责对各分项工作进行总体协调与督促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工作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电话及传真:5359603)。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协调职责,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指定专门的工作联络协调人员。 (四)深入调查研究。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结合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际,制定和完善具有特区特色、操作性强的相关制度,本着“成熟一项,出台一项”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五个方面”制度的建设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