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就2008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遵照“能够推向市场的都要推向市场”的原则,从市直部门、公共资源的重点项目抓起,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垄断性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对已经推向市场的资源项目,要继续推进,巩固提高,着力完善规范;尚未推向市场但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的资源项目,要重点突破,加快推向市场,务求实效;条件尚不成熟的资源项目,要抓紧做好规划评估、完善配套措施等前期工作。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选择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二、配置项目 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2008年,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抓好规划、评估、审核、交易、监管等环节,从以下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见附表)抓起,务求实效,不断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 (一)已推向市场并将继续推进的公共资源(14项) 财政投融资工程建设、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开采权、国有资产转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重点项目拆迁安置剩余安置房出让、办公设备采购、救灾救济物资采购、户外广告设置权、国道省道维护、市政道路保洁承包权、木材采伐与销售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公务车辆统一保险。 (二)条件基本成熟拟推向市场的公共资源(15项) 市政道路维护、市政道路绿化养护、城区路灯维护、公交线路经营权、客运线路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房屋拆迁拆除委托业务、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政府投资项目中介组织选择、海域使用权、河道采砂权、学校后勤社会化、医院后勤社会化、罚没物品及司法裁定财产所有权处置、网吧经营权。 除以上领域或项目要重点推进外,凡属于法律法规许可,群众比较关注、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公共资源项目,都要逐步纳入市场化配置的轨道。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除仙游县外,原则上都要进入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做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收取费用,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现场监管,收益统一上缴财政。 三、措施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有关科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市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履行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涉及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政策性强,难度较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负起责任,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各牵头主抓单位要对该系统公共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掌握资源现状,探索配置有效途径,既要有总体的部署规划,又要有局部的工作方案;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各实施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2335251)反馈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今年要在仙游县、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开展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督查评估试点。各级各单位要加大对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运用调研、督导等方式,定期组织督查,通报情况。各牵头主抓单位和实施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招投标过程和市场各方主体特别是中介机构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整合监督资源,提高监督实效。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应实行而未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依法办事行为的、场外交易或未经市场化配置就实行转让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涉及钱权交易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2008年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