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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农产品成本收益直报调查数据上报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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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价成〔2008〕161号
【发布日期】 2008-05-09
【实施日期】 2008-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农产品成本收益直报调查数据上报时间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成本收益数据质量,增强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产品成本收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866号)精神,决定调整2008年我省直报调查数据上报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直报调查品种维持不变,调整后的分品种数据上报时间详见附件。
  二、明确规模饲养生猪上、下半年直报调查的时间范围分别为上年12月21日-6月20日、6月21日-12月20日。
  三、请各地抓紧与农本点联系人、调查户、养殖场(户)等做好衔接工作,确保直报调查工作的平稳调整。

二○○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 :2008年我省直报调查数据上报时间表


直报调查品种

各地上报时间

油菜籽

6月25日

早籼稻

8月10日

粳  稻

11月30日

晚籼稻

11月30日

上半年规模饲养生猪

7月5日

下半年规模饲养生猪

翌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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