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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地区相关上市公司实施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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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5-12
【实施日期】 2008-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对四川地区相关上市公司实施停牌的公告
 
 
  2008年5月12日下午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因四川地区部分上市公司暂时无法披露地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为保证投资者公平获悉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4条的规定,我所自2008年5月13日起对下列21家公司股票实施停牌:S ST华塑(000509)、金路集团(000510)、银河动力(000519)、*ST 长钢(000569)、舒卡股份(000584)、汇源通信(000586)、大通燃气(000593)、高新发展(000628)、天兴仪表(000710)、四川美丰(000731)、华神集团(000790)、四川湖山(000801)、金宇车城(000803)、中汇医药(000809)、华润锦华(000810)、四川圣达(000835)、新希望(000876)、峨眉山A(000888)、四川双马(000935)、海特高新(002023)、成飞集成(002190)。
  上述股票待相关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地震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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