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2008年第五十五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8年第34号)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8年5月13日(周二)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8年第五十五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五十五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1年,最高发行量310亿元,缴款日为2008年5月14日,起息日为2008年5月14日,到期日为2009年5月14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特别提示,第五十五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801055),账号:23508055,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