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局发明电(2008)1560号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各服务保障公司,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现紧急补充通知如下: 一、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民航系统各单位当前要坚持24 小时值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灾区民航单位要每2小时上报一次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二、全力做好抗震救灾相关工作。 1、灾区民航单位要尽速恢复通讯设施,保证联络畅通; 2、对灾区民航机场、航管等设施抓紧进行评估、抢修,尽全力恢复通航; 3、认真做好旅客的疏散、安置和服务工作;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加强飞行区、油库等重点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5、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稳定工作,妥善安排职工生活。特别要为涉及航空安全的一线技术人员充分创造休息、生活等条件,以保证安全生产; 6、各航空公司要准备充足运力,优先保证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满足救灾急需,北京、上海等城市到灾区的航班要努力维持一定数量; 7、要在确保航空安全前提下,确保灾区机场的畅通; 8、全行业各单位务必服从大局,人员、物资、设备必须服从统一调配,全力支援灾区的运输保障工作; 9、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抗震救灾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三、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抗震救灾期间的飞行安全。各航空公司要严格飞行人员飞行小时的限制,合理搭配机组,加强运行控制,严把飞机的放行关,并切实加强机务维修工作。各机场、油料部门要落实行业规范中的各项规定。各空管单位要精心调配、精心指挥,通信导航部门要确保设施、设备的工作正常,气象和航行情报部门要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天气实况和航行资料,确保飞行安全万无一失。请各单位尽速将本电报精神传达至相关人员。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