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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四川汶川地震抗灾抢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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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公路发(2008)71号
【发布日期】 2008-05-13
【实施日期】 2008-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下达四川汶川地震抗灾抢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8)71号
 
 
四川省交通厅:
  5月12日,你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公路、桥涵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为了支持你省做好抗灾抢通工作,部决定一次性补助你省公路抢修专项资金1000万元,并由财政部通过代理银行直接拨付你厅。请专项用于公路、桥梁及防护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工程,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尽快恢复交通,并按有关规定,在2008年度财务决算中予以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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