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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上报地方所属高校补贴学生食堂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海南省  
【发文字号】 琼教计(2008)105号
【发布日期】 2008-05-16
【实施日期】 2008-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上报地方所属高校补贴学生食堂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
(琼教计(2008)105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上报地方所属高校补贴学生食堂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教电(2008)2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如实报送学生食堂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并分别于5月16日上午12点、6月12日前将《地方所属高校补贴学生食堂资金落实情况表》各上报一次至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以便汇总后上报教育部,传真:65239307,电子邮箱:hnsjyt@163.com。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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