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派遣卫生防疫小组开展灾后机场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文字号】 局发明电[2008]1703号
【发布日期】 2008-05-16
【实施日期】 2008-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派遣卫生防疫小组开展灾后机场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
局发明电[2008]1703号
 
 
民航西南管理局,成都、重庆机场,飞行学院,航空医学中心:
  为了预防地震次生灾害发生,防止传染病传播和流行,民航局计划派遣卫生防疫小组,前往西南地区,对承担航空运输任务较重的双流、广汉、绵阳和重庆等机场,开展卫生防疫和病媒生物消毒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民航局飞行标准司会同航空医学中心成立民航局卫生防疫小组。
  组  长:李哲;
  副组长:周毓瑾;
  成  员:王冬、邱兵
  二、防疫小组的主要任务:
  1. 了解各机场状况,协助制定卫生防病工作方案;
  2. 协助各机场组织实施环境卫生消毒和蚊、蝇、蚤、蜱、鼠等病媒生物消杀灭工作;
  3. 指导并培训机场相关人员,科学有效地开展卫生消毒和病媒生物防控工作。
  三、防疫小组计划5月18日抵达成都双流机场,具体工作安排待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