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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向四川地震灾区支援快速监测仪器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08)230号
【发布日期】 2008-05-18
【实施日期】 2008-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做好向四川地震灾区支援快速监测仪器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陕西、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厅):
  5月12日以来,汶川地震给四川省环境监测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受灾地区环境监测站工作用房、仪器设备受损严重,灾区应急监测工作面临巨大困难。我部虽紧急为灾区调拨了一批快速监测仪器,但仍难以满足抗震救灾应急监测的需要。经与有关地方沟通,决定紧急调配部分省环保局(厅)快速监测仪器支援灾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省环保局(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尽最大努力支援灾区应急监测工作。要做好仪器的检修调校、试剂耗材配备、操作文档配套等工作。要与四川省环保局保持密切联系,明确仪器送达的时间和方式。同时,做好派员支援灾区应急监测工作准备。
  四川省环保局联系人:孙仁坤、高明
  联系电话:(028)85552310,13648036020,1307605502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物管处
  邮编:610041
  二、四川省环保局要尽快做好仪器接收、分发工作,及时向有关省局(厅)反馈接收结果。
  三、四川及相关省局(厅)要做好收发仪器统计工作,及时将收发清单报我部(传真:010-66556224;邮件:jiankangchu@126.com, wang.mingliang@mep.gov.cn)。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  附件:

相关省份支援四川快速监测仪器一览表

支援省份

仪 器 名 称

台(套)数

联 系 人

山   东

多普勒流量计

2

魏子勇 13573182188

便携式分光光度计

2

便携式DO测试仪

2

便携式测油仪

1

广   东

便携式毒性检测仪

2

钟秉照 13609033108

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

2

便携式分光光度计

2

便携式DO测试仪

3

江   苏

便携式DO测试仪

1

郁建桥 13851627916

陕   西

便携式余氯测试仪

1

杜新黎 13891836309

江   西

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

1

曹永林 15979198896

便携式分光光度计

1

便携式DO测试仪

1

安   徽

便携式分光光度计

2

朱   余 13855146062

便携式DO测试仪

2

便携式余氯测试仪

1

福   建

便携式DO测试仪

1

李   云 13625082308

浙   江

便携式DO测试仪

1

吴   彬 13905812070

便携式测油仪

1

合     计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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