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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抗震救灾纪律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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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5-19
【实施日期】 2008-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加强抗震救灾纪律的紧急通知
 
 
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省(市)司法厅(局)纪检组(纪委):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等地发生强烈地震,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省(市)司法行政系统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就是命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抗震救灾的伟大斗争之中。我们向奋斗在抗震救灾一线的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纪检监察干部,致以亲切的问候!
  5月15日,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5月16日,驻司法部纪检组将中央纪委的通知转发全系统。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的通知精神,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现就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抗震救灾是当前全党、全国和司法行政系统的大事,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要及时了解学习上级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和重要指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灾区意识,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抗震救灾思考、筹划、部署和落实。
  二、要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抗震救灾第一线,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受灾群众。要严肃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和司法部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干部履行抗震救灾领导责任的情况,以及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从快从重处理。
  三、要密切关注抗震救灾情况。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已成立抗震救灾应急小组。请你们确定专人,每天16:30前将下列情况书面报告组局办公室。1、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投身抗震救灾的有关情况;2、抗震救灾拨付资金和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3、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情况。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
二ΟΟ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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