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出第三批入川抗震救灾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紧急通知 质检特函(2008)36 号 有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特检院: 按照总局领导指示,我局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需求,请你局派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或车辆入川参加抗震救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川时间 2008年5月22日前到达成都,预计工作时间10天。 二、工作内容 检验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 三、派遣要求 1.人员 由中国特检院组织10名大型游乐设施检验人员;由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福建省质监局各派4名电梯检验人员;安徽省和山东省质监局各派2名电梯检验人员。 2.车辆 由湖南省和湖北省各派5辆越野车辆(车辆风挡玻璃上可加贴“中国特检入川抗震救灾”字样,并随车携带总局此份文件备查)。 3. 必备用品 自备有关便携式检验仪器、法规资料、检验文书、工服、必备生活资料、药品和经费(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四、联系人 李强,四川省特检所副所长,13608182137 王铮(女),四川省特检所办公室主任,13194894811 高继轩,总局特种设备局检验处处长,010-82262249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