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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三夏”农机化工作督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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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发文字号】 农机管(2008)15号
【发布日期】 2008-05-23
【实施日期】 2008-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三夏”农机化工作督导的通知
农机管(2008)1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为贯彻5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组织好小麦跨区机收”的部署,落实农业部党组关于当前抗震救灾和农业生产的决策,切实做好今年“三夏”农机化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三夏”农机化生产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工作内容
  (一)“三夏”农机跨区作业工作情况,重点是小麦跨区机收工作以及水稻、玉米机械化夏种工作情况,包括组织筹备工作、机具投入、农机用油供应、作业市场运行、作业进度和价格等方面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是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三夏”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拖拉机交强险实施情况。
  (三)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情况,重点是农机抢收抢种和抗灾救灾工作,并慰问灾区农机系统干部职工。
  二、人员分组
  河南组 农机化管理司宗锦耀司长、监管处李安宁处长。
  四川组 农机化管理司宗锦耀司长、产发处姚春生处长、农机鉴定总站朱良副站长,农机推广总站张铁军总工。
  陕西组 农机化管理司刘宪副司长、监管处王国占副处长,农机鉴定总站科技外事处宋英处长。
  山东组 农机化管理司刘恒新副司长、综合处刘小伟副处长,农机鉴定总站维修与职业技能鉴定处王桂显处长。
  江苏、安徽组 农机化管理司马世青巡视员、科教处李庆东副调研员,农机推广总站执法处罗汉亚处长。
  河北组 农机鉴定总站刘敏站长,农机化管理司科教处王甲云副处长、农机鉴定总站信息处王松工程师。
  山西组 农机推广总站郭建辉副站长,农机化管理司科教处范学民处长,农机推广总站推广处张树阁副处长。
  甘肃组 农机鉴定总站刘旭副站长,农机化管理司综合处李伟主任科员,农机鉴定总站科技外事处张健工程师。
  重庆组 农机推广总站冷同亮副站长,农机化管理司产发处宋建武副调研员,农机推广总站信息处赵莹副处长。
  三、督导方式
  听取汇报,随机走访,实地检查。要全面听取当地农机部门的汇报,选取重点县市,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直接向农机户了解详细情况。督导过程中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向农机化司领导和当地有关部门反馈,争取尽快解决,保障农机作业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早安排。督导工作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由督导组与督导省份商定。督导工作在每个省时间为2-3天,督导地区不少于两个县市,抓紧时间,轻车简从,提高效率。
  (二)深入基层。各督导组要深入基层和农户,摸清真实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
  (三)认真总结。各督导组应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督导工作结束后3日内完成专题报告,并送交农机化管理司监管处。
  请有关省(市)农机局积极配合,协调督导组安排好行程,认真准备好有关汇报材料,并派熟悉业务的同志协助工作。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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