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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地震灾区获得CCC认证企业做好恢复重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5-23
【实施日期】 2008-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支持地震灾区获得CCC认证企业做好恢复重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强制性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
  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各强制性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广大干部职工心系灾区、积极配合、全力以赴,体现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要求,要尽快着手开展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请各强制性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联系灾区CCC认证服务对象,认真了解灾情对获证企业认证工作的影响,做好灾情摸底工作。
  二、结合CCC认证业务需要,针对开展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提前着手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为受灾企业的强制性认证工作提供优惠和便利的服务。
  请各强制性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随时保持与我委联系,将你机构自身情况、掌握的上述具体数据和工作措施于6月5日前上报我委。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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