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衢州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制订的《2008年衢州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2008年衢州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市财政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为深化财政专项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廉洁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06)143号)精神,特制订2008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一、评价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评价范围和对象。 2008年度市本级确定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共44个,财政安排资金总额12692.7万元。 (二)评价内容。 1、管理措施、制度建设情况评价。主要包括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制度化建设、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监督检查全过程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等方面。 2、资金使用情况评价。主要包括资金的落实到位和及时性情况、资金的专款专用情况。 3、目标完成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主要包括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的质量、及时性和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情况。 4、对专项资金的总体评价。 二、评价组织方式 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和市财政局组织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评项目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评价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本系统所有专项支出项目实施评价,重点评价项目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自评项目完成后,由市财政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重点抽查项目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本单位、本系统所有财政专项资金要进行全面评价,具体组织方式可以自行组成评价组评价,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价。各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应于2008年9月30日前完成评价任务,并认真编制评价报告,及时报送市财政局。 (二)对确定为重点评价的项目,市财政局可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价组进行评价,也可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开展评价,并在2008年11月底前完成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 (三)评价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各评价组织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负责,确保质量。评价结果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06)143号)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08年财政部门重点评价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2008年单位自评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附件3 2008年部门评价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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