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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震损水库应急除险有关工作的再次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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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水建管(2008)171号
【发布日期】 2008-05-31
【实施日期】 2008-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加强震损水库应急除险有关工作的再次紧急通知
水建管(2008)171号

四川省水利厅:
  目前你省各地已将陆续进入主汛期,5.12汶川特大地震震损水库防汛形势非常严竣。为进一步加强震损水库应急除险加固工作,确保震损水库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再次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震损水库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加快震损水库应急除险加固进度,及时消除影响度汛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震损水库度汛安全。
  二、6月5日前要全部完成震损水库的应急除险方案编制和必要的审查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在险情排查的基础上,对震损水库逐库提出应急除险方案。应急除险方案要以排除影响度汛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简明扼要,易于操作,同时考虑与灾后重建除险加固相衔接。各应急除险方案编制单位要主动与当地水利部门加强联系,集中力量,保证设计进度和质量;地方水利部门要全力配合方案编制单位,对编制单位提出的应急除险加固方案及时进行审查。
  三、6月20日前要全面完成震损水库的应急除险加固任务。要尽快组织好应急除险队伍,对震损水库逐库落实应急除险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物料,明确施工进度安排,根据应急除险方案及时进行应急除险。
  请你厅进一步加强对震损水库应急除险工作的领导,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加强对各地应急除险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专门人员及时了解应急除险工作情况,逐库掌握应急除险方案编制、施工队伍及进度计划等相关情况。
  请务必于6月2日中午12:00前将你省高危险情以上震损水库应急除险加固工作有关情况,按附表要求认真填写并报我部抗震救灾指挥部。
  联系人: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司毅军
  电 话:010-63202712
  传 真:010-63202584
  电子邮箱:siyijun@mwr.gov.cn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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