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贵阳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2008年贵阳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四日 2008年贵阳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化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学习和“一案三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贵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深入贯彻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 (一)充分认识贯彻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性。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性任务,贯穿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依法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扎实抓好应对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 在科普宣传方面,编发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预案简本,广泛宣传,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新闻单位开展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的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抗风险能力。 在教育培训方面,一是抓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和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实务培训各一期,推进危机教育进学校课堂。二是加强重点人群的教育。以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以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组织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的生产人员开展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公共安全、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理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关系,明确机构的责任和任务。建立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实现统一指挥、分工协作、资源共享、协调行动,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会商通报、信息发布、社会动员、部门联动等方面的机制,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急办要加强常态和非常态下的综合协调,依据各级总体预案制订突发事件处置规程,建立应急办与各专业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三、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一)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预案编制工作向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延伸,没有完成预案编制的要抓紧完成,已完成的要结合实际,特别是这次雪凝灾害应对工作情况,修改预案,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大力推进薄弱环节的预案建设。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到今年底全面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并加强对社区(村)预案编制的指导,力求应急预案进社区(村)工作有较大突破。市安监局会同市经贸委、市国资委等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务院要求,力争在年底,市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包括贵阳学院)的预案编制工作,力争年底学校预案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大力开展预案的宣传和演练。根据已制定的预案,编制预案简本和操作手册,加强预案宣传。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预案演练,组织1至2次综合性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三是建立预案管理制度,明确预案评估、动态管理、备案管理的程序和要求,提高预案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抓好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各区、市、县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编制本地、本部门“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确保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向前推进。 (三)抓好应急平台建设。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应急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今年的工作计划,确保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完成应急平台建设任务。一是研究制订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方案。按照国务院要求,依托现有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政务网络系统,积极推进区、市、县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平台建设。二是启动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在调查了解我市应急信息平台资源现状的基础上,总结各地、各部门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的经验,根据应急工作对信息系统建设的需求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总体方案设计。按照重在集成、贵在实用的原则,建设显示控制系统、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 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责任人员。居委会(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试点村(居)建设。各区、市、县要结合工作开展,建成一个应急管理试点村(居),建立基层应急队伍,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必要的装备和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志愿者等,严明纪律,强化协调联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起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效应。 五、应急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资源配置、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的统筹管理,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工作,充分整合辖区内各类应急资源,明确应急管理各个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行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二)建立应急管理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地方、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将应急管理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应急平台建设及维护、应急预案演练、干部教育培训、科普宣教、物资储备与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风险隐患排查、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等应急管理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三)加大信息报告和预警力度。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搜集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先兆信息。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群,设立安全员、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文件的要求,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村(居)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每季度要向市政府应急办上报一次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半年和年终报送工作总结,全面反映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综合分析,总结先进典型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