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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建工程安全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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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字〔2008〕28号
【发布日期】 2008-06-16
【实施日期】 2008-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做好在建工程安全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字〔2008〕28号
 
 
院属各有关单位:
  汛期将至,根据各地区防汛办预测,今年汛期降雨量较往年将有大幅度增加。目前,结合北京地区已出现的在建工程因暴雨等原因发生基础垮塌事件,为确保各单位在建工程安全渡汛,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对在建工程防汛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本单位范围内各在建工程特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汛工作。
  各单位应由所领导组织尽快制定防洪预案,落实渡汛方案,并于6月31日前对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用电、取水排水、基础挖坑、临边保护、工棚设置等易出现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整改,排除隐患和险情,确保安全渡汛。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汛期(特别是6月中旬至8月上旬期间)雨量情况,随时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测,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我局。
  联 系 人:尹明 李衡
  联系电话: 010-68597304
  010-68597306
  传 真: 010-68522777
  特此紧急通知。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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