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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8年记账式(十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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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6-30
【实施日期】
2008-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8年记账式(十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8年记账式(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国债于2008年7月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国债0810”,证券编码为“100810”,标准交易单位为“1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回购抵押比例为1:0.93。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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