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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对全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档发(2008)28号
【发布日期】 2008-07-04
【实施日期】 2008-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对全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黑档发(2008)28号
 
 
各市地档案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省(中)直各有关单位档案部门:
  为全面贯彻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在全省加快公路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依法加强对公路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管,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全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的胜利,为全省公路建设事业快发展、大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省档案局决定对全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项目工程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情况。
  2、项目档案管理所必需设施、设备和经费投入及安全防护情况。
  3、项目档案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管理情况。
  5、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的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检查范围
  1、省道黑洛公路黑河至呼玛段。
  2、省道鸡图公路老黑山至省界段。
  3、201国道宁安至杏山段。
  4、国道同三公路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
  5、加锦公路任民至肇源段。
  6、省道鸡西至拜泉公路。
  7、省道嫩呼公路嫩江至多宝山段。
  8、林口县鸡讷公路林口至大罗密段公路。
  9、大庆至齐齐哈尔高速公路。
  10、哈尔滨至大庆高速公路改造。
  11、国道绥满公路卧里屯至黄牛场及黄牛场到齐市。
  12、国道鹤大公路牡丹江至宁安段。
  13、国道京加公路嫩江到讷河河段。
  14、黑大公路拉林至五常(省界)段。
  15、齐白公路齐齐哈尔至泰来段。
  16、国道哈伊公路伊春至绥化段高速公路。
  17、大顶子山枢纽水电站工程。
  根据实际情况,省档案局和省交通厅有可能对检查项目做出调整,由交通厅档案部门通知工程项目指挥部。
  三、时间安排。
  2008年7月10日至8月30日,对某一项目具体检查时间由省交通厅安排。
  四、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由省档案局组织,重点建设项目主管机关派人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
  2、重点建设项目主管机关要配合检查组做好协调安排工作,指导受检单位先行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于7月20日前报省档案局经科处。
  3、项目档案工作自检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2)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3)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4)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5)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联 系 人:黑龙江省档案局经科处 董劲柏
  联系电话:53638414 13903617565
  电子信箱:dongjinbai@hotmail.com
 
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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