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交管[2008]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为确保奥运会期间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运行安全隐患排查。要对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交警队信息平台等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及其数据库的运行状态、安全备份、数据传输交换、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器等硬件进行一次全面的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并于7月25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二、强化应用安全管理措施。要对信息系统的登录用户进行一次审查,对长期未使用的用户、被盗用的用户予以撤销;要对系统登录用户口令和密码强度进行一次检查,必要时更换口令和密码;要做好数字证书的管理,专人专用,禁止外借他人。 三、完善和落实应急处理预案。要做好应对信息系统运行突发故障的准备,对因硬件设备和应用系统突发故障可能造成的系统运行中断、业务暂停、数据丢失等突发事件,要有对应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四、加强运行维护工作。各总队应当建立信息系统运行应急保障队伍,充实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对设备运行、系统使用、数据传输交换等的运行监测和日常维护。要加强对下指导,对系统运行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我局将组织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技术人员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和服务。 五、加强信息上报。要建立信息系统运行值班制度,明确专人值班值守,负责系统运行情况的掌握和汇总。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严重影响业务工作的,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和采取的处置措施逐级上报。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我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