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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迟执行2008年第17号公告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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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0号
【发布日期】 2008-07-23
【实施日期】 2008-07-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推迟执行2008年第17号公告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0号)

 
  2008年3月12日,海关总署下发了2008年第17号公告,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由于奥运会安保工作需要,第17号公告执行中涉及到的H2000系统的修改工作要在奥运会后才能完成和上线。因此,17号公告推迟到2008年12月1日才能执行。相应地,目前全国所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已经取得“进出口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双重身份的企业,双重身份继续保留到2008年12月10日。
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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