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粮食行业各课题中期检查的补充通知
各课题子课题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局科技项目管理要求,我司已发函(司便函发展[2008]149号)布置中期检查工作。为更加深入全面了解课题实施情况,加强子课题层次的管理,需要各子课题承担单位总结报告子课题的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请各子课题负责人本着客观、负责的态度认真编写子课题中期检查报告并填写相关附表(格式见附件),要真实反映项目实施已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2008年8月12日前将电子版上报课题牵头单位并抄报我司。
2、子课题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我司将在适当时机进行现场中期检查。
3、中期检查结果作为今后两年课题及子课题调整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将在课题中期检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督,并进行必要调整。
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姚磊张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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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906
邮政编码:100038
附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中期检查报告(格式)
二○○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