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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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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人社部函〔2008〕150号
【发布日期】 2008-08-12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人社部函〔2008〕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部对各省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部委、行业协会、中央大型企业(集团)报送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候选企业和院校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确认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等16所院校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为第二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现予以公布。示范基地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  各示范基地要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我部将为示范基地免费制作标志铜牌,通过多种方式推动经验交流,指导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检查评估。
  附件:1、第二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院校)名单
  2、第二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企业)名单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  附件1:第二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院校)名单
 
  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
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
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  山西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  山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  山东技师学院
  山东省第二技术学院
  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
  德州市技术学院
  威海市技术学院
  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
  贵航高级技工学校
  宁夏交通技师学院
  宁夏机械技师学院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安徽省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附件2:第二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企业)名单
 
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职业培训鉴定公共实训基地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电力集团
  济南钢铁集团
  兖矿集团公司
  胶州建设集团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险峰实业总公司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  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黄河水利委员会
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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