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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公路发【2008】275号
【发布日期】 2008-08-21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注:本篇法规已被《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2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3日)废止。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8】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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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省交通厅(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建设,根据《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部组织制定了《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在部政府网站www.mot.gov.cn下载),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请你们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失效日期:20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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