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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批准同意设置北京京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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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15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批准同意设置北京京哈医院

 

  卫生部批准同意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国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美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波士顿—北京医学基金会合资举办医疗机构的立项申请。批准事项如下:
  一、医疗机构的类别为:综合医院;
  名称为:北京京哈医院;
  经营性质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  选址为: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运河东大街;
  床位数为:500张;
  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变态反应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传染病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心脏病专业、小儿肾病专业、小儿血液病专业、小儿神经病学专业、小儿内分泌专业、小儿遗传病专业、小儿免疫专业),小儿外科(小儿普通外科专业、小儿骨科专业、小儿泌尿外科专业、小儿胸心外科专业、小儿神经外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  二、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  三、成立后的医院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式运营后,在经济运行上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四、项目合作双方应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办理完有关该医院的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本批复自动失效。
  五、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二○○八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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