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科技部2008年第12号令 公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后)
修订后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已经2008年4月10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2008年9月3日科学技术部第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2001年第16号令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同时废止。
部 长 陈德铭 部 长 万 钢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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