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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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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财税[2008]123号
【发布日期】 2008-09-19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明确和规范加油站罩棚房产税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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