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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撤销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液态奶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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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02号
【发布日期】 2008-09-19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撤销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液态奶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02号


  鉴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蒙牛”牌液态奶、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利”牌液态奶、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光明”牌液态奶,部分批次产品发生三聚氰胺污染,为维护中国名牌产品声誉,国家质检总局决定撤销上述企业液态奶产品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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