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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7年度地方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库函[2008]18号
【发布日期】 2008-09-27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表彰2007年度地方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财库函[200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促进地方财政部门不断提高部门决算编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地方部门决算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我部对部门决算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共评选出2007年度地方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21个,其中:一等奖5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9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予表彰。
 附件:2007年度地方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财政部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  附件: 

  2007年度地方部门决算工作 

  先进单位名单 
  一等奖(5个):
  江西省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吉林省财政厅
  二等奖(7个):
  山西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天津市财政局
  三等奖(9个):
  四川省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大连市财政局、北京市财政局、重庆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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