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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关于启用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鲁番艾丁湖洼地)高程新数据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28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测绘局关于启用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鲁番艾丁湖洼地)高程新数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鲁番艾丁湖洼地)海拔高程新数据公告如下:
  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鲁番艾丁湖洼地)
  海拔高程:-154.31米
  即日起在行政管理、新闻传播、对外交流、教学等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测绘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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