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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8年北京奥运会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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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10-13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表彰2008年北京奥运会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各厅、司、局,各事业单位: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中国体育健儿不畏强手,奋勇争先,创造了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奥运会以来的最好成绩,实现了重大历史性突破,书写了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在备战和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过程中,广大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全国体育系统广大体育工作者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在北京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为把北京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国体育系统广大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决定:授予国家羽毛球队等168个单位(部门)“2008年北京奥运会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马弋博等580人“2008年北京奥运会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国体育系统各级单位(部门)和广大体育工作者要以这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刻苦训练、顽强拼搏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学习他们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风气和氛围,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促进体育事业的新发展,创造体育事业的新辉煌。
  附件1:2008年北京奥运会突出贡献集体名单
  附件2:2008年北京奥运会突出贡献个人名单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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