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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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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10-14
【实施日期】 2008-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2008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  根据财政部通知,2008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定于2008年10月17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  本期国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发行总额233.80亿元,票面利率2.64%。利息每年支付一次,2011年10月1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  本期国债证券编码为“100819”,证券简称为“国债0819”,标准交易单位为10张。
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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