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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发布2009年度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10-20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发布2009年度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局有关直属单位,其它有关项目申请单位:
  现将2009年度森林资源清查与动态监测、森林资源管理与检查、林政执法与督查、森林资源改革方案制定与评估、地震灾后森林资源损失调查评估、FAO全球森林资源评估中国部分调查、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专项监督检查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2009年项目申报工作,认真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从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生产建设的实际需求出发,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各类项目组织好,以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
  二、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
  1、申报范围: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申报单位范围进行申报,申报范围之外的项目申请无效;
  2、申报程序: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级次逐级向上申报; 
  3、申报资金标准: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申报资金标准进行申报,超限额申报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单位需填报《国家林业局2009年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申报书》(附后),先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各项目联系人,并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报送国家林业局资源司。不按规定程序上报项目申报材料和支出预算的单位,一律不予安排项目经费。
  5、申报时间:所有项目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17:00,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同时在国家林业局网站(http://www.forestry.gov.cn)“公告公示”栏中发布,请及时下载。
  联系人:段秀廷  联系电话:84239815 传真:84238495 
  附件:
  1.国家林业局2009年度森林资源清查与动态监测项目申报指南;
  2.国家林业局2009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与检查项目申报指南;
  3.国家林业局2009年度林政执法与督查项目申报指南;
  4.国家林业局2009年度森林资源改革方案制定与评估项目申报指南;
  5.国家林业局2009年度地震灾后森林资源损失调查评估项目申报指南;
  6.国家林业局2009年度 FAO全球森林资源评估中国部分调查项目申报指南;
  7.国家林业局2009年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专项监督检查项目申报指南;
  8.国家林业局2009年森林资源管理项目项目申报书格式。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  下载:附件1-8:项目申报指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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