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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建[2008]735号
【发布日期】 2008-10-30
【实施日期】 2008-10-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财政部关于印发《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培育秸秆能源产品应用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237号),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支持秸秆产业化发展。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附件: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  附件:

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237号),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秸秆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豆类、油料、棉花、薯类等农作物秸秆以及农产品初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
  第三条 补助资金实行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 支持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 支持对象为从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干馏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
  对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中属于并网发电的部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不再给予专项补助。
  第五条 补助资金主要采取综合性补助方式,支持企业收集秸秆、生产秸秆能源产品并向市场推广。

  第三章 支持条件

  第六条 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 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
  (二) 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符合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三) 企业年消耗秸秆量在1万吨以上(含1万吨)。
  (四) 企业秸秆能源产品已实现销售并拥有稳定的用户。

  第四章 补助标准 

  第七条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每年实际销售秸秆能源产品的种类、数量折算消耗的秸秆种类和数量,中央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综合性补助。

  第五章资金申报和下达

  第八条 企业在申报时,应按要求填报秸秆能源化利用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及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秸秆收购情况,包括:收购秸秆的品种、数量、价格及水分含量等有关凭证。
  (二)秸杆能源产品产销情况,包括:各类产品产量、销量及销售价格等,并提供销售发票等凭证。
  (三)秸秆能源产品质量及检测报告。
  (四)与用户签订的秸杆能源产品长期供应协议。
  (五)单位产品能耗、环保、安全等有关材料。
  第九条 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将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地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检查、核实并汇总后,于每年3月31日前报财政部。
  第十条 财政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定补助金额,并按规定下达预算、拨付补助资金。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财政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等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抽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将扣回补助资金,并取消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对申报材料问题较多、监督检查不力的地区,将暂停该地区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第十二条 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附:

XXXX年秸秆能源化利用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负责人

  

  企业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

             

  注册资本金(万元)

  

  企业实施项目类型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投产时间

  

  各类秸秆收购及消耗情况(吨):

  秸秆品种

  年初结余

  本年购进

  本年生产消耗

  年末结余

  

  

  

  

  

  

  

  

  

  

  

  

  

  

  

  

  

  

  

  

  

  

  

  

  

  

  

  

  

  

  

  

  

  

  

  

  

  

  

  

  

  

  

  

  

  

  

  

  

  

  合 

  

  

  

  

  各类秸秆能源产品产销情况:

  产品种类

  产 

  单位产品平均消耗秸秆量

  销 

  销售收入

  (单 位)

  吨/3/千瓦时

  吨

  吨/3/千瓦时

  万元

  成型燃料

  小

  

  

  

  

  XXX产品

  

  

  

  

  XXX产品

  

  

  

  

  ……

  

  

  

  

  燃 

  小

  

  

  

  

  XXX产品

  

  

  

  

  XXX产品

  

  

  

  

  ……

  

  

  

  

  焦 

  小

  

  

  

  

  XXX产品

  

  

  

  

  XXX产品

  

  

  

  

  ……

  

  

  

  

  碳 

  小

  

  

  

  

  XXX产品

  

  

  

  

  XXX产品

  

  

  

  

  ……

  

  

  

  

  焦 

  小

  

  

  

  

  XXX产品

  

  

  

  

  XXX产品

  

  

  

  

  ……

  

  

  

  

  并网发电

  

  

  

  

  非并网发电

  

   

  

  

  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  填表说明:
  1、企业实施多个项目要分别填写此表,并填写一张汇总表。
  2、本年度收购及消耗秸秆情况中,秸秆年末结余=年初结余+本年购进—本年生产消耗。
  3、“各类秸秆能源产品产销情况”中产品种类需进行细化,并按照产品实际名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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