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立项的通知
根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有关要求,2008年度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已顺利完成。依据财政部《关于批复2008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总预算的通知》(财教〔2008〕153号),确认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痢疾杆菌等肠道病原体MLST分型方法的研究”等35个项目为2008年度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现予以立项,项目总预算和2008年年度预算的通知已另文下达(卫规财函〔2008〕382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直属各有关单位按照2008年度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立项项目清单(附件1)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启动实施的准备工作。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附件2)及批复的立项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3),修改相关研究内容并填写项目任务书(附件4)和项目预算书(附件5),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任务书一式六份和项目预算书一式三份寄至我部科教司规划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按照项目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安排,尽快启动实施。
联系人:卫生部科教司 李晔
联系电话:010-68792244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电子邮箱:ghcmoh@163.com;
附件:1.2008年度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立项项目;
2.专家评审意见;
3.立项项目经费预算表
4.项目任务书.doc(格式).doc;
5.专项预算书.xls(格式)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