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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证180指数及上证50指数选样方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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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11-03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关于调整上证180指数及上证50指数选样方法的公告

 

  为适应证券市场变化的需要,经充分听取市场意见,并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对上证180指数及上证50指数规则做出以下调整:
  1、将上证180指数原有选样方法“根据总市值、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和换手率对股票进行综合排名,按照各行业的流通市值比例分配样本只数”改为“根据总市值、成交金额对股票进行综合排名,按照各行业的自由流通调整市值分配样本只数”;将样本空间中“剔除上市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股票(除非该股票日均流通市值排在沪市前18位)”改为“剔除上市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股票(除非该股票日均总市值排在沪市前18位)”。
  2、将上证50指数原有选样方法“根据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对股票进行综合排名”改为“根据总市值、成交金额对股票进行综合排名”。
  3、上证180指数和上证50指数的其他编制方法保持不变。
  本次规则调整将于下一次样本股定期调整时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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